作者: 时间:2021-04-22 点击数:
通知
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1〕27号)文件要求,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我院202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1.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5日(星期日)、5月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2.节日期间,按疫情常态化要求,要减少外出,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,外出佩戴口罩,加强自我防护确保自身健康,度过一个文明、平安的节日假期。
祝大家劳动节快乐!
(本放假安排根据省教育厅和市里防疫要求随时调整。)
党政办公室
2021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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